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是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办的、以从事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为主业的独立法人机构,是首批获得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资格认定,可开展跨省市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业务的全国性机构之一(教外综资认字003号)。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全国网络和二十多年来积累的国际教育交流经验、关系和渠道为依托,全面开展自费出国留学、合作办学、冬夏令营、出国考察培训和会展等教育合作与交流业务。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可以为合作机构提供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西班牙、韩国、新加坡、日本、马耳他等十九个国家的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以下为开展留学合作的模式:

合作伙伴

1.       具有留学资质的公司
2.       各中、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
3.       没有留学资质但拥有生源的教育咨询公司
4.       拥有潜在生源的个人代理

我们为合作伙伴提供的支持

1.       及时为合作伙伴提供各国院校的招生信息、最新项目等宣传招生材料。
2.       负责对合作伙伴进行全面的招生培训,从而帮助合作伙伴了解我们的留学项目、签证要求和学生筛选标准,有效深入地开展招生工作。
3.       积极配合合作伙伴在其负责招生区域开展留学说明会等宣传工作。 
4.       以专业水准、按服务流程为合作伙伴送出的生源提供优质的留学咨询、学校申请和/ 或签证申请等服务。
5.       有权对合作伙伴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敦促合作伙伴按协议条款进行规范运作。
6.       合作伙伴的联系信息将公布在中教国际官方网站上www.cciee.com.cn,从而方便当地学生向合作伙伴进行咨询。
7.       合作伙伴将免费获得中教国际官方电子版月刊《留学有话说》,从而了解留学行业最新动态和中教国际最新咨讯。

合作伙伴的责任

1.     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证件的复印件、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2.     结合当地市场需求,甄选适合的留学国别,适时开展招生、宣传及留学的前期咨询工作。
3.     按合作协议条款的规定,不得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不得对本公司的留学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否则我公司将在查证后有权取消合作伙伴的招生代理资格,同时协议将自动终止。
4.     确保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并积极与我公司配合,及时指导学生准备申请学校及签证所需的各类必须文件和材料。
5.     不得使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名称从事与招生工作无关的事宜,同时, 不得像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公司的商业机密。

       合作伙伴的利益回报
我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实现双赢的效果,按照招生数量给予合作伙伴丰厚的利益回报,具体回报方式将根据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合作伙伴的利益回报

联系方式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留学事业部
电话:010-58782861  58782999
传真:010-58782800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16号楼28层
邮编:100022
邮箱:libo@cciee.com.cn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期待并欢迎您与我们共同发展!
注: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所有。

合作伙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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